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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7-03-16  作者: 点击量:

为充分保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:一楼乒乓球室、二楼篮球馆)的合理、安全使用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提供良好的教学训练环境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安全

1.体育场地管理员具体负责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的安全工作。

2.定期检查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基础建设,门窗、水、电、管、线、消防器材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处。

3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的消防设施,电闸开关请勿随意触动,注意节约用电。

4.加强夜间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外巡逻,协助做好治安管理。

二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卫生

1.体育场地管理员负责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卫生的监督工作,督促保洁人员按时清扫。

2.要求经常保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环境卫生清洁整齐、课前课后保持空气清新,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严禁吸烟、严禁吃口香糖及带壳食物、严禁随地吐痰、严禁乱扔垃圾、严禁张贴各类商业广告。

3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固定运动器材设备保持清洁整齐,经常检查、维修调试。

4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辅助教学器材,需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、保持清洁,实行每日检查制度。

5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公用设施,随时清洁、清扫、严防异味污染,妥善使用卫生间的卫生设施,用后及时冲洗,爱护公共环境卫生,节约用水。

6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外装饰美观大方、干净整洁,创建优美的教学、健身环境。

三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使用

体育场地管理员责任:

1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开放时间8:00——21:00。 根据要求,按时开馆、闭馆。

2.随时检查进馆人员情况、杜绝闲杂人员及与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馆内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。

3.随时检查巡视馆内教学、训练、比赛、活动秩序,协助公共教学部作好场地使用安排。

4.根据活动要求和季节要求,合理使用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照明设备,加强安全意识。

5.未经公共教学部批准,体育场地管理员不得私自接待校外任何团体及个人,如有发生,严厉追查体育场地管理员责任。

6.体育场地体艺馆)是保证学校体育教学、训练、比赛和课外锻炼之用,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体育场地体艺馆),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经公共教学部统筹安排后使用。

7.制止发生在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的任何不良行为。

四、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内大型活动

1.承接校内外各类大型活动,由公共教学负责协调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的使用。

2.大型活动期间,应按照指定的区域、场地、范围活动,场地器材组进行及时管理。

五、运动场地设备维护

1.体育场地管理员定期检查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使用情况、损耗情况、设备器材情况,并对场馆维修、维护提出申请报告。

2.小型场地维修维护,由后勤处派专人负责,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;大的维护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,由学院后勤处做出具体方案。

3.室内体育场地(体艺馆)每天清理一次,保证体育场地线段清晰、整洁光亮防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