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学院各种劳务酬金发放,统一各项劳务酬金标准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参照其他高校有关标准,并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术讲座、科研报告、培训等劳务费
1、一般专家
中级职称: 1600元/天;
副高职称:2000元/天;
正高职称:4000元/天;
2、国家、省级有关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。
3、校外专家有职务没有职称的,按大型企业总经理对应教授级,部门经理对应副教授级,其余视同讲师对应发放酬金。中小型企业的总经理对应副教授,并以此类推。
二、项目评审费
300元/半天:含论文评审、省市级科研课题结题评审、校内职称评审、课程建设、专业方案、特色教程等评审指导。
以上项目评审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,其中通讯评审按70%发放,会议评审费按100%发放,并报销旅差别费和住宿费。
全校性的学生活动邀请校外专家参与的,由经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。系部及一般的学生活动原则上不发放评审费。
三、各类论证费、评标费、评比费、考评费等
均为 300 元/半天。
四、招聘命题及评委费
1、笔试试卷命题:600元/份;
2、面试试卷命题:200元/份;
3、笔试试卷阅卷:200元/半天;
4、面试评委费:300元/半天
五、其他规定
1、对于专业性强,需要聘请校外专家的项目,各部门应按规定向分管院领导报告,同意后到人事部门备案。详见附件1。
2、专家来校工作后,各部门按实际产生的劳务情况填写校外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单,经人事部门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。详见附件2。
3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1:校外专家聘请申报表
附件2:校外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单
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
聘请校外专家申请表(一)
活动情况 |
时间 |
工作量(天) |
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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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 情况 |
姓 名 |
职 称 |
单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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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 |
签名 年 月 日 |
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人事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适用讲座、科研、培训,一式二份,分别存于申报部门、人事部门。
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
聘请校外专家申请表(二)
活动情况 |
时间 |
工作量(天) |
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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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情况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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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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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 |
签名 年 月 日 |
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人事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|
注:1、此表适用项目评审、各类评比、招聘。一式二份,一份存申报部门,一份在人事部门。
2、涉及招聘工作的,为保密需要,只填写专家人数和工作量。